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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宜瑾親赴地檢署提告李全教誣告
2023-11-17

【視傳媒記者黃雋淮/臺南報導】

 

立法委員林宜瑾今(11/17)日下午前往台南地檢署,提告李全教誣告。林宜瑾首先表示,上午在立法院參與院會後,隨即搭車返回台南,第一站就到地檢署來提告李全教誣告。

 

▲林宜瑾親赴地檢署提告李全教誣告。(記者黃雋淮 翻攝)

 

林宜瑾指出,身為立法委員,在立法院審查預算、提出法案,爭取地方建設是基本責任,李全教先前稱她特地北上開記者會,「根本是自曝其短」。林宜瑾直言,李全教居然不知道現在立法院正是預算會期,立法委員們都在積極替每一位納稅人把關政府施政,監督部會預算編列情形,「就算在選舉期間南北奔波行程相當忙碌,我還是沒有忘記我的本分,我在立法院的出席率依舊是百分百」。
林宜瑾表示,台南市民託付給她的任務是透過立法委員的專業,守護台灣國家安全、通過福國利民的法案,「請李全教搞清楚,不是每個人都跟他一樣無所事事、整天亂噴口水」。


林宜瑾更說,如果不是李全教厚顏無恥到了極致,如果不是台南鄉親擔心顛倒是非的黑金勢力又要捲土重來,「我根本不會利用審查預算的空檔,召開記者會回應,今天也不會到這裡提告」。

 

針對李全教稱自己沒有涉及任何賄選,林宜瑾重申,李全教賄選是經過法院認證的事實,前天(15日)在記者會上就開箱過李全教的判決書,今天也印了判決書上的相關重點帶到現場,「大家看看就可以知道整件事情有多可笑和荒謬,因為李全教犯後毫無悔意,因為李全教臉皮比犀牛皮還厚,今天才要這樣浪費社會資源,讓大家一起來回顧他的黑歷史」。

 


接著林宜瑾指出,2016年1月21日,台南地方法院判決李全教議員當選無效;同年4月22日,李全教因涉及台南市議長賄選案,遭台南地方法院判決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5年。林宜瑾表示,當時還是前總統馬英九執政,如果李全教要硬扯政治迫害,也是國民黨干預判決在迫害他。

 


林宜瑾表示,最終李全教遭判當選無效確定,也入獄服刑,「我就問,人民選出來的民意代表會失去當選資格,背後需要多強而有力的理由阿?如果不是賄選,李全教會不用經過罷免就直接失去議員資格嗎?」

 


林宜瑾提到,判李全教議員當選無效的判決書上,法官明明白白的寫到,時任李全教競選總幹事黃澄清等3人的投票行賄行為,是經過李全教同意,而且不違背李全教意願的,因此,李全教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第99條第1項規定,已符合同法第120條第1項第3款規定當選無效的要件。

 


另外,在判決李全教議長賄選案的判決書裡,法官也明確寫到,公職人員選舉是民主政治的基石,因此對於具有投票權人行求賄絡是敗壞選風,而且傷害民主選舉公正性的。因此,「李全教共同預備於直轄市議會議長之選舉,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賄賂及不正利益,處有期徒刑玖月。褫奪公權參年。」

 


「什麼是預備犯?預備犯不是像李全教自己詮釋的那樣是思想犯耶」,林宜瑾指出,法官在判決書上也有說,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3項處罰預備犯的立法理由在於徹底杜絕賄選,所以在賄選行為的最前期就要被攔截,並開罰。林宜瑾直言,由此可見,李全教不是只是在腦子裡想著賄選,「他是已經做出足以讓法官認定就是在為賄選鋪路的實際行為,才會被判刑入獄而且褫奪公權」。
「既然李全教要濫訴,含血噴人提告我和賴清德副總統,那我今天就成全他,正式提告他誣告」,林宜瑾表示,要讓李全教因為自己賄選的黑歷史,再獲得一次法院認證。最後林宜瑾也向永康、新市、新化,所有唾棄賄選、反對黑金的市民宣示,「我林宜瑾不會向惡勢力低頭,我將奮戰到底,守護台南的榮耀,替國家守住立法院這一席堅定捍衛民主價值的立委席次」。

 

對此李全教陣營回應,誣告指得是「扭曲捏造、無中生有的事實」虛偽假裝別人犯罪而提告,想要透過不存在的事實讓「被誣告的人」受到刑事上的處罰或懲戒;不是像一般人口中那樣,覺得對方亂講話或亂提告就一定可以用誣告反制他。

 

賴清德、林宜瑾多次公開指控「雙重賄選」,該行為都有新聞、影片,甚至個人臉書作為證據,並非捏造,所以光這一點的法律基本的知識就令人笑掉大牙,更何況還是現任副總統及專門立法的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