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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正軒:禁止跨越槽化線 拒絕法規超譯!交通局:允諾朝單側輪壓槽化線不予開單修正
2026-05-29
【視傳媒記者黃雋淮/臺南報導】
台南市議員朱正軒於今日市政質詢中,針對台灣交通法規長期對「槽化線」超譯解讀的問題提出質詢,並成功爭取市府共識,市長黃偉哲與交通局長王銘德於質詢中明確支持,將針對「單側輪壓到槽化線」之輕微情形研議不予開單舉發。

▲朱正軒:禁止跨越槽化線 拒絕法規超譯!交通局:允諾朝單側輪壓槽化線不予開單修正。(朱正軒 提供)
朱正軒指出,槽化線在交通工程上的本質具有「容錯」及「緩衝」功能,其主要目的是引導車流,而非作為不可觸碰的實體禁區。參考日本等國家的導流帶設計,車輛輕微壓到槽化線是可以被接受的。然而,台灣目前的執法實務卻將「禁止跨越」超譯為「禁止接觸」,把緩衝空間變成裁罰標的。
朱正軒指出,《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171條:「槽化線,用以引導車輛駕駛人循指示之路線行駛,並禁止跨越。」法條解釋上「禁止跨越」並非禁止壓線,如是單輪「壓到邊線」並不等於實質「跨越」。因此過去實務上亦有多起法院判決基於「比例原則」撤銷罰單,法官多認為若車輛大部分仍在原車道,僅車輪微壓邊線,並未達跨越程度;若因道路設計不良導致駕駛人為修正路線而壓線,更不具主觀過失。
對此,交通局長王銘德承諾由交通局主政,請裁決中心整理案例,並請法制處一同檢討現行規定及法院相關判例,警察局也會配合交通局政策,一同宣導若單側輪壓到槽化線不予開單做為執法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