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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私幼不當管教情節重大 教育局:重罰行為人40萬 終身不得任教保人員

2026-01-28

【視傳媒記者黃雋淮/臺南報導】

 

臺南市安南區某私立幼兒園發生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管教及體罰事件,南市教育局表示,經召開「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認定委員會」審議後,確認相關人員違法情節重大。教育局前(26)日依法對主要行為人劉姓教保員裁處新臺幣40萬元罰鍰,並認定其終身不得聘任為教保服務人員;另對搭班陳姓助理教保員裁處6萬元罰鍰,並管制任教1年。兩人之姓名與機構名稱均同步公告於教育局「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及全國教保資訊網,以示懲戒。

 

▲教育局已於官方網站建置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教育局 提供)

 

教育局於接獲通報後,立即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啟動調查,並到園調閱監視器影像進行查核。經調查發現,劉姓教保員在教學與照顧過程中,多次對幼兒施以推頭、拍打、大力拉扯及壓制等粗暴行為,甚至出現強迫餵食、導致幼兒心生恐懼之情事,已逾越一般社會通念可接受之範圍,委員會據此認定劉員行為屬情節重大之體罰與不當對待,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及第40條規定,予以重罰並終身管制。

 

教育局進一步表示,針對另一位陳姓助理教保員,認定委員會認定陳員雖非班級主要教學者,惟其於協助帶班期間,亦有多次對幼兒施以不當管教之具體事實,顯見其法治觀念不足且行為已損及幼兒權益,具高度可責性。委員會據此決議認定其屬情節重大之不當管教,依同條例裁處罰鍰新臺幣6萬元,並管制1年不得聘任為教保服務人員,同時要求其參加相關輔導研習課程。

 

此外,該幼兒園負責人未善盡管理督導責任,導致園內發生嚴重不當管教事件,教育局亦依同條例第46條規定,對負責人裁處新臺幣6萬元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

 

為讓家長安心,教育局已於官方網站(https://www.tn.edu.tw/)建置「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將經認定違法且受一定期間或終身不得聘任之行為人姓名、受處分時任職機構名稱及處置結果全數公告。民眾可至該專區或「全國教保資訊網」查詢幼兒園及行為人裁罰紀錄,共同監督幼兒園品質。

 

教育局重申,對任何形式的體罰與不當管教市府均以「零容忍」的立場進行查處。自114年起,為落實並確保幼兒安全及教保服務品質,對幼兒園發生情節重大的體罰及不當管教事件,除行為人和負責人將被處以行政罰鍰外,也會對該幼兒園處以一定期間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生6個月至1年、停辦1年至3年或廢止設立許可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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