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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能源澄清漁電共生爭議 強調投資主體未轉讓、持續自主經營

2026-09-24

記者 蘇璇/報導

針對近日媒體報導及相關公開言論涉及新和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漁電共生案場之養殖戶租金、投資主體及營運接管等議題,新和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表示,部分報導內容與公司掌握的實際情形有所出入,為避免外界將新和能源與誠新集團混同,特就相關事項提出說明。新和能源表示,公司目前已全面終止過往委託誠新集團執行的相關專案事務,並由公司經營團隊收回自主管理、重新整合工程及養殖資源。對於外界關切的地主及養殖戶租金,公司強調相關款項均依契約及相關程序辦理,並已將租金支付明細及銀行整批匯款憑證提供臺南市政府及主管機關查核;此外,公司並否認案場或投資主體已出售、轉讓予第三人,並表示將持續配合市府查核,推動案場復養及修繕工作。

針對外界將新和能源與誠新集團混為一談,新和能源表示,新和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與誠新集團為不同法律主體,公司本身為相關專案的投資及營運主體。

新和能源說明,過去誠新集團係受託負責部分開發及工程執行工作,因相關執行狀況未如預期,公司目前已全面終止其相關執行角色,並由新和能源經營團隊直接接手專案統籌及管理。

新和能源強調,這次調整是為強化公司對案場的管理及執行能力,未來將由公司直接整合相關資源、掌握工程及營運進度,並針對過去專案執行所衍生的問題逐項處理,以確保後續工作符合相關法令及主管機關要求。對於外界關切地主及養殖戶租金是否積欠一事,新和能源表示,公司依相關契約所應負擔的租金,均持續依約辦理支付,公司並已彙整相關租金支付明細及銀行整批匯款憑證,提供臺南市政府及相關主管機關查核。

新和能源表示,相關租金支付紀錄均有文件及銀行交易資料可供確認,對於外界疑慮,公司將以實際資料說明,而非僅以口頭回應。

同時,經營團隊也持續與地主及養殖戶溝通,了解在地需求及案場實際狀況,盼透過面對面協調,逐步釐清過去執行過程所產生的問題,並保障地主及養殖戶相關權益。

對於近日外界傳出案場已出售或轉讓其他光電業者的說法,新和能源表示,相關說法與公司所掌握情形不符,公司相關投資及專案架構並未出售予第三人。

新和能源指出,本次專案調整主要是將過去委外執行的專案事務收回,由公司重新整合團隊及資源,自行負責後續推動與管理,並非將案場或投資主體轉售。

公司表示,相關公司登記及股權架構資料均可供主管機關查核,公司也已依相關程序提供資料備查。新和能源強調,目前經營方向仍以持續處理案場既有問題、恢復正常營運及落實漁電共生政策目標為主。

對於過去施工及營運期間所衍生的工程、養殖及案場管理問題,新和能源表示,公司目前採取主動處理的態度,不迴避既有問題,並重新整合工程修繕、抽水排澇及專業養殖等資源,針對案場現況逐項盤點。

公司也持續拜訪地方養殖專家及相關團體,了解實際養殖需求,研議結合在地經驗與專業技術的合作模式,盼讓後續修繕及復養工作更貼近案場實際需求。新和能源表示,漁電共生的核心在於兼顧綠能發展與養殖產業,案場能否正常運作,除涉及能源開發,也與在地養殖戶生計及地方產業發展息息相關。因此,公司將持續投入必要資源,改善案場環境及設施,並逐步推動復養工作。

新和能源表示,未來將持續配合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經濟發展局及其他相關主管機關的查核、輔導與改善要求,依主管機關意見逐項完成相關補正及改善作業。

新和能源強調,公司現階段的工作重點包括釐清既有權責、完善案場管理、處理工程及設施問題、推動養殖復養,以及持續與地主、養殖戶及地方團體溝通。

公司表示,面對外界關切及過去案場所衍生的各項問題,將以具體資料及實際行動回應,並透過自主管理及跨專業團隊整合,逐步改善案場營運狀況,讓漁電共生案場重新兼顧養殖產業與綠能發展,回歸政策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