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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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稱汽燃費 今起更名「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民眾權益不變
2026-04-15
視傳媒記者邵威/新北報導
依據《公路法》第27條修正案,原「汽車燃料使用費」已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或「養管費」,去(114)年12月19日由總統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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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燃費更名為養管費。(圖/板橋監理站提供)
板橋監理站表示本次名稱雖然調整,但開徵時間、繳納方式、收費標準均維持不變,民眾如收到相關文書或收據,千萬不要以為是詐騙!「自用汽車及機車」每年7月1次徵收及「營業汽車」按季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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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繳納方式。(圖/板橋監理站提供)
該站另提醒民眾,監理機關發送之繳費簡訊均透過111短碼簡訊平臺所發送,訊息開頭將新增接收者手機號碼末三碼及機關名稱,藉由「來源號碼」(111)、「手機末三碼」與「機關具名」三重驗證,快速提高辨識真偽,如收到其餘的訊息請不要任意點選以免受騙。
另呼籲民眾可遵循三不原則:不點擊來路不明之簡訊連結、不在可疑網址輸入個人資料、不下載來源不明之APP或檔案。如接獲可疑簡訊或電子郵件,可撥打公路局用路人服務中心免費電話0800-231-035、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洽監理所站查證,以保障自身權益。
為響應環保減少紙張,板橋監理站溫馨提醒車主朋友,申請電子繳款單,繳費訊息不漏接、安心e化有效率!